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1日
陕西省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
应急救援工作要点
2022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和厅党委工作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着力防范应对重大灾害风险,细化实化应急准备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健全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制度体系
(一)加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编制《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和《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协调推动各市、县(区)调整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抗震救灾指挥机制,完善全省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召开2022年度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会议。
(二)衔接好地震和地质灾害“防”与“救”责任链条。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地震灾害防抗救工作协同高效水平。深化应急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定期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交流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完成《2022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研判意见》。在汛期时,密切关注天气雨情和汛情,及时转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在重点时段向各相关市印发地质灾害风险提醒函,督促其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建立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和救援工作报告机制。明确灾险情信息报送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要及时向省厅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报告。通过科学准确的掌握地质灾害灾险情基本情况,便于地质灾害隐患日常检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多项工作有的放矢,也有利于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分析险情、灾情的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
(四)有序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震后提出响应级别、救援力量调派等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派出现场工作组。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妥善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赶赴灾害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评估、监测预警以及决策支持保障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地质灾害险情防范处置和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分析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方案
(六)修订各级各类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灾害发生后分级响应的启动程序、灾情速报、信息发布、先期处置、指挥协调、现场救灾、应急保障等灾害处置过程的程序、措施等。督促相关行业部门编制本行业的地震应急预案。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修订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七)编制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方案。组织编制《陕西省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方案》,明确重特大地震应急响应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等。
四、提升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八)加强应急系统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业务培训。组织全省应急系统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意识,掌握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处置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等,提升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九)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地震救援专业化实战演练,针对地震引发的人员掩埋、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桥梁中断等多灾种,开展指挥调度协调、应急联动协作的地震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并结合演练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等活动。
五、科学防范应对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
(十)加强地震灾害应急准备。贯彻落实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21-2030年)确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做好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做好预案、力量、物资等准备,制定应急专项预案和救援队伍、救灾物资、交通保障等应对方案。
(十一)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准备检查。优化完善检查方案和清单,力争对2022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的市、县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指导市、县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应急准备。在汛期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应急准备情况,总结推广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六、不断夯实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基础
(十二)摸清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和基础数据信息。掌握全省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基础信息;向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收集可用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等有关信息;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掌握地震应急救援相关基础数据。
(十三)推动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印发《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市按照“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平灾结合、属地管理”的方针,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督促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和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管理单位进行在线填报并进行线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