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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5:52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8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和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和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列为厅机关各类宣传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年至少组织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通过多轮次集中宣传培训实现厅机关干部法治宣传培训全覆盖。(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教育培训处、新闻宣传处)

2.深入推进学习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组织作用和教育培训、新闻宣传等处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厅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引导形成浓厚的法治学习宣传氛围。推进成果转化,结合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的坚强保障,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法治能力水平。(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教育培训处、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局)

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厅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列入厅机关2022年考核指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厅党委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不少于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全年法治建设内容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4.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基础。坚持制度引领,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一系列厅机关法治建设规划方案,不断完善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规避法律风险。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按要求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持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局,厅机关其他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6.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落细“简证便民”各项措施,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覆盖范围。完善“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完成“百日攻坚”等阶段性任务。(责任处室:办公室、教育培训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局,规划财务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等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7.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应急管理权责事项梳理,形成《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持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实行公平竞争审查,配合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我省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8.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确保《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落实。开展行政许可情况调研,完成厅机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程序》修订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电子化和电子证照二维码加载工作。高标准完成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四、完善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推进《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出台。按照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立法计划安排,认真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所涉及的文件起草、调研、座谈、意见征求等相关工作,推进相关地方法规制度出台。(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负责,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备案审核工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参与审核的良性机制,提高审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各级各部门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严格开展2022年厅机关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全面预防合同风险。(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厅机关其他各处室配合)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陕西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不断健全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贯彻《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责任处室: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13.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相关工作指标。围绕精准、严格、规范三个执法要素,全面打造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专业执法队伍。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责任处室:执法局、教育培训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等相关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做好2022年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责任处室:执法局、法规处、教育培训处牵头,厅机关其他各处室配合)

七、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5.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入梳理排查重大风险隐患,科学研判,依法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实施诉访分离,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问题规范化办理质效。配合省政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救济救助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配合做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监督工作。(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7.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媒体问询、新闻发布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其他各处室配合)

九、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18.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常态应急和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原则,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强化应急预案系统性建设,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确保防范预警及时有效,处置应对科学合理。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构建全省统一、坚强有力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9.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等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十、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培训

2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订《厅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过程普法,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利用重特大事故隐患查处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利用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普法视频。(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和厅机关各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2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持续做好年度普法专项活动。突出重点内容、重要时段,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和新媒体技术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完成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及厅机关其他各处室)

22.严格落实年度学法任务。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年度学法任务,认真开展“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陕西应急管理干部法律法规学习专场”等网络学习。按照相关培训要求,对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人员,年度考核时不得评选为优秀等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教育培训处、干部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其他各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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