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绩〔2022〕1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和下达预算
2021年,省财政批复我厅年初预算收入14,706.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厅机关13,489.23万元;省安科中心276.47万元;省宣教中心397.86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542.83万元。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2,421.59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4,706.39万元(含省级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7,44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02.69万元,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省级专项资金7,412.51万元。
1.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人员经费4,700.09万元,公用经费770.76万元。
2.专项业务经费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1,795.54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8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117.54万元;办公楼双回路电源改造230万元;档案室建设100万元;全省瓦斯督导组监管费用220万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50万元。
3.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厅省级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7,440万元,其中: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维护项目4,330万元;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700万元;尾矿库治理项目60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550万元;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420万元;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200万元;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项目90万元;实验室运维及危化品登记5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项目100万元;减灾救灾工作150万元;防汛抗旱物资250万元。
(二)绩效目标
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资金使用,一是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做好全省减灾防灾工作,灾情发生后,确保灾民及时得到救助;三是做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省财政下达预算指标30,169.05万元,其中:厅机关28,823.10万元;省安科中心301.88万元;省宣教中心398.52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645.55万元。截止2021年底,所有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我厅实际支出合计22,151.96万元,当年未执行完结余资金8,050.14万元,支付率73.58%。其中:基本支出4,633.38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3,714.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9.24万元),占总支出20.91%;项目支出17,518.58万元,占总支出79.09%。所有经费开支合法合规,无截留情况。
预算支出按编制单位分:厅机关20,784.11万元,较上年增加8,501.01万元,增长69.21%;省安科中心339.92万元,较上年增加39.13万元,增长13.01%;省宣教中心400.41万元,较上年减少89.63万元,下降18.29%;省减灾救灾中心627.52万元,较上年增加33.85万元,增长5.7%。
3.资金管理情况。我厅严格按照“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的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项目严格设定绩效目标,明确资金用途,对列入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统一进行征集、评审、筛选,未纳入项目库储备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我厅严格把控项目资金申请、使用等环节,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专项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项目完成后,我厅及市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厅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92%、16.15%,39个多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防汛抢险经受严峻考验,森林草原防灭火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应急处置及时高效,指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
1.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百日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全力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对市级党委政府开展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二是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煤矿领域出台六项标准,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完成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4个100%安全大检查、防治水专家“会诊”。工矿商贸领域推进非煤矿山“四化”建设,督促事故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制定225座非煤矿山和秦岭保护区285座尾矿库整治方案,完成61座尾矿库安全风险治理。危化品领域严格高危工艺项目准入,完成11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强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三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梳理247项工作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账,实施10大专项攻坚,排查治理隐患33万余项,攻克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四是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异地执法等,煤矿执法处罚、隐患查处位居全国监管执法前列。健全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挂牌督办12起较大事故、5起典型一般事故,完成76起较大以上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事故警示效果和查处力度不断强化。
2.强化预警、科学应对,防灾减灾救灾取得新成就。坚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一是灾害防范取得新成效。面对60年最强汛情,先后启动省级1次Ⅲ级、3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印发全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机制,累计组织122.16万人次撤离避险,洪涝人员伤亡比近10年平均值减少58%,筑牢了人民生命安全的“大堤”。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起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7.92%、75.34%和81.21%。二是灾害救助取得新进展。2次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精准查灾核灾,设立集中安置点3640个,下拨各类救灾救助资金15.71亿元,发放各类应急救灾物资38万余件,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三是综合减灾能力取得新提升。建立综合会商和预警响应发布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八大工程”,年度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圆满完成。率先修订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累计创建348个国家级、62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3.平战结合、建强队伍,指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救援体系加快完善。出台全省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森林草原火灾和地震地质灾害等10个专项预案,6个地市总体预案基本完成,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建成27支省级、239支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二是救援处置有力有序。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圆满完成宝鸡酒奠梁隧道塌方涉险事故救援,10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第一时间启动响应,赴大荔决堤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调用33台大型抽水设备支援排涝;模块化调派驻防陕西的西藏、新疆森防队伍投入洛南、蓝田、勉县参与防洪抢险救援;省航空护林中心调度5架直升机飞行94架次空降人员、空投物资参与蓝田救援;组织省重型机械救援队330余人驰援河南抗洪救灾。三是指挥调度全面加强。健全联合值班值守机制,增设7个行业专业值守,建立调度日报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在线监管、精准调度,高效指挥应对宝鸡陇县关山大峡谷滑坡等35起突发事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年初绩效目标共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1年汛期全省累计紧急转移安置51.3万人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进行“一卡通”现金发放335万人、实物救助32.5万人,恢复重建9827户、修缮17510户、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过渡期救助269052人;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次;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1.7万人次;与6家媒体单位合作,在省级及发上媒体刊登稿件22814篇、推出6期“领导谈安全”访谈节目,科普视频340部;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完成目标。
(2)质量指标
2021年汛期全省累计紧急转移安置51.3万人次。西安蓝田“8·19”洪涝灾害救援工作,累计完成救灾飞行94架次,37小时30分,空投物资870余件,解救人员15人,机降救援、勘测、工作人员24人/次;深入开展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落实五项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重点行业安全整治,梳理247项工作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台账,实施10大专项攻坚,排查治理隐患33万余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领导干部谈安全”等系列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开通应急广播,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企业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省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下拨经费21个,发放道口看守经费人员147个;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全年政府采购支出8810.5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604.29万元、采购工程281.05万元、采购服务7925.20万元。
(3)时效指标
及时预警提醒,快速应对处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核查评估灾情,及时申请国家资金支持;面对60年最强汛情,先后启动省级1次Ⅲ级、3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印发全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机制,累计组织122.16万人次撤离避险,洪涝人员伤亡比近10年平均值减少58%,筑牢了人民生命安全的“大堤”;妥善应对处置了宝鸡酒奠梁隧道塌方涉险事故、大荔决堤抢险事故、镇巴县700万方滑坡等事故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累计发现火点、烟点70余处,参与处置火情20余起。
(4)成本指标
2021年全年支出22,151.96万元,执行进度73.58%。其中:基本支出4,633.38万元,执行进度95.73%;项目支出17,518.58万元,执行进度68.3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措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25.92%;森林防火方面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方面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有安全居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等,确保安全温暖越冬度荒,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2)可持续影响
有效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企业、受灾群众及安全生产监管培训人员满意率80%以上,无投诉事件发生。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由于疫情及部分资金下达晚等原因,致使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剩余资金较多,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略有偏离的现象。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慢,有预算当年未支出,如2021年安排的应急救援车库建设项目200万元当年未支出;二是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付款,如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建设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合同未履行完毕导致未能完成年度预算支出,另外存在质保金延期支付的实际困难;三是部分追加专项预算资金下达比较晚,如11月下达煤矿安全综合评估资金1,856.1万元,12月下达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省级配套资金315万元,年度内完成难度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单位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预算批复执行,下大气力解决重预算、轻执行的问题,加强预算的督查考核,并与下年度工作挂钩,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加大资金支付力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完善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对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警示、追究责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的情况
根据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分。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值进行分析,认真整改,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因公出国(境)绩效目标自评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