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每月省内历史同期典型事故案例,以事故为镜,思事故之鉴,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2020年11月22日
延安市安塞区G341国道1358km+550m处,发生一起2车相撞的道路运输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小轿车驾驶员驾驶在局部结冰路面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占道行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未按机动车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行车时接打电话,致使驾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未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降低车速,加重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2、2020年11月24日
包茂高速耀州段发生一起多车连撞后起火燃烧的较大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35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浓雾及桥面结冰的情况下,相关驾驶人超速行驶、操作不当,未能确保安全,造成多车碰撞,重型半挂车上的LNG气罐(发动机动力用)泄漏和油箱、油罐破损泄漏,同时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泄露的天然气,继而引燃油箱、油罐泄漏的柴油,导致火势蔓延多车烧毁。
3、2020年11月26日
榆林市靖神铁路57001次接触网作业车运行至横山区境内靖神铁路横山站至赵石畔站间K178+200处,碰撞工务作业人员, 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陕西铁路物流集团工电段古水工区驻站联络员履责不到位,当班期间不掌握该区间供电天窗作业情况,未通报横山站接触网作业车运行情况;古水工区现场防护员脱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现场防护设置不符合规定,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未设中间联络员,作业前未在作业地点两端插设作业标。
4、2021年11月2日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秦康老年医院发生一起可燃混合气体闪爆事故,造成10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沼气通过地下管沟长期向理疗室及周边室内吊顶内扩散,逐渐聚集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明火或火花发生闪爆。
5、2021年11月16日
西安汉河新型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进行砂料仓阻塞清理作业时,砂料仓砂料失稳发生坍塌,致1名工人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企业未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未按照料仓清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料仓对下料口阻塞砂料进行清理,未清理或加固砂料凹谷周边砂料,使用铁锹捅戳砂料致2米高砂料失稳发生坍塌。
6、2021年11月16日
安康市汉阴县供销北门综合市场建设工地,1名工人不慎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施工工地现场管理人员隐患排查不细致,未辨识因下雨造成钢梁湿滑的隐患,对工人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绳)未及时检查更换,工作人员在三层钢架上收拾东西失足坠落时安全绳断裂,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