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每月省内历史同期典型事故案例,以事故为镜,思事故之鉴,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2020年2月17日
洛南县隆昌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洛南县隆昌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在进行机械扩帮作业前,对作业巷道敲帮问顶不到位,动态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班前隐患检查流于形式;全程使用挖掘机机械作业,对巷道顶、帮稳定性造成一定程度破坏;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岗位存在隐患风险辨识不清,无安全防护措施。
2、2020年2月24日
在西汉高速K1142+800米处,发生一起半挂货车碰撞小型轿车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小型轿车超速行驶时,在弯道处操作不当与右侧水泥护栏碰撞,停于二车道处,车上乘员下车察看情况;适逢重型半挂牵引车同方向超速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在弯道处超越前方车辆后,从第一车道向第二车道变道行驶过程中,致车辆侧滑后与小型轿车和车外站立的4人碰撞。
3、2021年2月23日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喷煤工段在烘炉操作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致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作业区喷煤系统烟气发生炉在烘炉过程中使用混合油(汽油质量比47%,柴油质量比53%)作为引火的助燃剂,混合油中含有低闪点易燃的92号车用汽油。混合油直接泼洒在堆积的木材上之后,沿着堆积的木材表面向下流淌,表面积变大,汽油大量挥发,使操作空间内形成浓度较大的汽油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在遇点火源后发生闪爆。
4、2022年2月16日
陕西华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混凝土搅拌机清理工作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头颈部遭受挤压而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作业未结束、人员未撤离危险作业区域情况下,违规向主机供电;中控操作台未关闭电源,造成能源隔离(隔断)措施失效;搅拌室放料阀仓门在重力作用下自动开启,电动控制开始工作,电机被启动,放料阀仓门快速关闭,造成正在仓内作业人员头部被放料阀仓门挤压伤亡。
5、2022年2月22日
陕西双翼煤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新建6号兰炭炉试生产调试期间,3名维修人员在文氏塔顶违规动火作业发生发生闪爆,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公司在6号文氏塔进行含氨循环水循环试漏试验时,含氨循环水中的可燃轻组分经过长时间挥发,大量易燃易爆气体在文氏塔内聚集,可燃气体通过管道窜到横管冷却塔内,在两台设备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操作人员虽然在作业前对文氏塔进行了四十多分钟的蒸煮置换,但没有进行专门的吹扫作业,导致塔内存在残留的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的高温引燃塔内爆炸性气体,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