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3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发挥好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为主线,全面实施“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不断巩固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成效、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形成合力,保障和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趋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统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灾害预防、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灾后救助等多环节、多领域。必须加强党委和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坚持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国家重大战略相衔接、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落实)
二、充分发挥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
3.进一步优化职能作用。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组织管理体制。要及时调整更新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4.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检查、考核、评估等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建立党政同责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制。(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落实)
5.进一步拓展军地联动渠道。及时召开军地救援力量对接座谈会和交通保障联动机制座谈会,健全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完善部队与地方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制度,确保紧要时刻能够发挥驻陕部队主要作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三、聚焦提升综合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6.统筹推进“十四五”重点规划任务落实。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照《“十四五”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积极推进建设任务。要将“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与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有效衔接,积极推进规划目标实施。(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7.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工程实施跟踪调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照《陕西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全面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应急救援中心和队伍体系建设、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等工程巩固和提升工作。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迎检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8.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和风险清单,查明承灾体基本状况和综合减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根据全省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时空分布特点,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建立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形成风险防控“一张图”。(省普查办牵头,各级普查办落实)
四、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9.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有效防止因灾规模性返贫,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10.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应急救助资金、防汛抗旱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等资金的分配上,向全省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协调同本级乡村振兴部门做好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基层备灾能力建设项目,加大多灾易灾及偏远乡镇救灾物资前置力度。(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11.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今年新创建的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社区为创建重点,实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将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向偏远乡村重点延伸,提升乡村居民自救互救能力。(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落实)
五、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2.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16条措施落地,确保今年如期实现乡镇(街道)“六有”,村(社区)“三有”的基层应急管理新格局。持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发挥网格员哨点作用,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推动实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应急管理新格局。(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落实)
13.高质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前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末梢神经的作用,把防灾减灾知识常识宣传送到千家万户。深入开展全省优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宣传报道,使得一批又一批优秀社区创建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交流。(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14.扎实推进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创建工作。继续以“巩固存量、提升质量、发展增量”为重点,按照“抓组织机构建设、抓制度预案完善、抓风险隐患排查、抓应急演练落实、抓宣传教育经常、抓减灾能力提升”的工作思路,新创建10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选取3-5个县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创建。(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落实)
15.建立全省基层应急救护员队伍。借助全省省红十字会的平台,动员我省部分社会组织,通过专业系统培训,每年为全省社区和村委会培养一批基层应急救护员,逐步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保障有力、服务公众”的基层应急救护员队伍。(省应急管理厅、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红十字会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六、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水平
16.关口前移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优势,建立健全部门间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大灾害预警“叫应”机制,落实应急响应刚性约束措施。利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资源,根据灾害性天气等预测预报信息,提供科学精准的风险分析研判产品,发挥好灾害风险监测前哨作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落实)
17.不断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合会商研判机制的方案》要求,在强降雨、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重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期间,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线上或线下会商研判的形式,汇总分析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形成自然灾害联合会商研判报告。(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18.全面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能力。依托“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实现全省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对全省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网格员和“第一响应人”的教育培训,提升乡村风险隐患识别处置能力。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奖励。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先进人物事迹,在全社会营造群众主动避险避灾的良好氛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七、全力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19.靶向施策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要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针对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撤、抢”方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持续做好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工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落实)
20.健全完善灾情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部门值班制度,保证灾情信息链通畅,灾情信息上通下达。落实《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力度》,巩固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能力,优化灾情统计指标、完善报送程序,提升灾情管理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21.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县级总案和市级主要灾种专项预案的修订进度,同步推进预案角色化、脚本化工作。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灾害演练。优化各类救援队伍布局,建强航空救援体系。(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22.不断提升灾害救灾保障能力。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平台,探索构建实物、协议、生产能力、家庭等多元化的物资体系,推进应急物资“商业代储”建设。加强集中安置点规范管理。协调推进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应急救灾物资管理等办法的修订制定工作,编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南》,探索推进“民生保险”,健全灾害保障机制。(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23.有序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市、县党委政府是灾后恢复重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资金项目,科学规划,统筹实施。要优先解决好损毁居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牵头,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落实)
八、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4.构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制度体系。修订《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平时服务基层、灾中配合政府、灾后帮助群众”的原则,搭建起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制度体系。(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
25.加强合作交流和品牌项目引进。进一步深化与有关重点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为抓手,引入“安全家园”和“家家安心平安家园社区”等优质项目,探索全省政社协同的新模式。(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应急管理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