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40840267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3〕122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 发文时间 | 2023-04-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执法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2022年12月底已办结归档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类执法案卷(不含简易程序案卷、事故处罚类案卷)。
二、评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和省厅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评查标准
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实施“一卷一评”。
四、评查时间及步骤
(一)案卷自查(4月10日—5月10日)。各市、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案卷类别、案卷总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本单位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二)集中评查(5月22日—5月31日)。由省厅执法局组织,成立案卷评查工作组,以外聘专家的形式,邀请省级司法机构有关人员及相关律师,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执法处罚类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评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卷,视情而定为不合格案卷;凡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五、评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各市应急管理局可比照省厅做法,同步在辖区内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评查工作按阶段高质量推进。
(二)按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度行政处罚评查案卷目录》(附件2)要求,于5月18日前将参评案卷、自评报告报送省厅执法局。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报送3份行政处罚案卷(市局1份、辖区县2份)。厅执法局、工矿处、危化处、煤监处、煤灾处、教培处、规财处各报送1份行政处罚案卷。
(三)结果应用。省厅将对案卷评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广优秀案卷作为示范样本,评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单位不重视且未按要求参加评查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各单位要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执法标准和案卷质量,倒逼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联系人:杨 雄 联系电话:029-61166185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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