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厅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指标逐项量化评价,自评得97.5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陕办字〔2019〕21号),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省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等,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设区市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6)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依法负责全省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央驻陕和省属企业的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4)依法组织指导全省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省应急厅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62人、参公16人、事业编制67人;实有人员217人,其中行政152人、参公10人、事业5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6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单价20.0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20.00万元以上设备。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深化三年行动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安全保障。努力实现“两防范、三下降、三力争”,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重大人员伤亡,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力争安全度汛少亡人、森林火灾不死人、地质灾害少损失。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约谈问责、警示通报等措施,督促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以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持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煤矿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煤矿安全许可证管理专项执法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深入推进煤矿六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危化品领域防范重大风险,盯住“四个环节”,整治“两大类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实“一企一策”,实施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煤矿山领域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四化”建设,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区、黄河流域“一库一策”专项治理,完成尾矿治理年度任务。工贸领域持续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25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降尘减人”,坚决整治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等问题。道路交通领域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强化事故统计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建设施工领域遏制“双上升”态势,紧盯违法违规分包转包问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市政设施监管,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治理。三是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解决大货车肇事、农用车载人、建筑业违法分包转包、城乡老旧房安全、矿山违法盗采等“老大难”问题。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并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调查。聚焦事故多发易发领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加强事故约谈、问责和警示教育,督促县级政府落实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五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建设。宣贯《安全生产法》,启动《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程序。
2.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减灾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机构”工作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二是健全网格化管理。分区域、分灾种确定风险点,推动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网重叠、密而不漏的风险防控网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构成“动态式”“联动式”网格化管理。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形成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大力提高极端气象灾害的精准度。四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防汛抗旱责任,加强乡镇村组预警信息传递能力,完善防汛抢险物资队伍保障,突出极端天气引发的综合灾害防范应对,严格落实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五是加强基础建设。持续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应急救援中心和队伍体系建设、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3.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推动各地应急预案修订,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联动的预案体系。二是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加快推进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系统互联、信息共享、队伍协同,实现联调联战。三是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救援队伍调度系统建设并开放使用。推动各市与毗邻市县队伍、省级队伍建立联动机制。四是补齐救援能力短板。重点打造测绘、地质灾害、重型机械、煤矿、危化、森林草原火灾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快推进航空救援体系和“三站一中心”建设,积极对接应急部和周边省份,加强区域救援协作。
4.强化科技支撑能力。一是推动科技强安。依靠科技创新,开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主要灾种的成灾机理、灾害规律、应对策略研究。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强合作研发,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加强数据整合。通过对风险要素数据的全面汇聚接入、数据共享,构建运行状态分析模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AI智能识别等先进技术,构建全域覆盖感知网络,实时监测感知回传,解决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预警手段传统、预警设备落后、物联监测缺失等问题。三是助力应急指挥。加快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应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多层级、多通道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系统内上下贯通,跨部门横向联通,做到视频会商、远程监控常态化,着力实现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智慧化。
5.创建“N个试点”,打造陕西应急管理特色品牌。围绕全省安全监管重点、防灾减灾救灾需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积极性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率先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网格化人盯人”防抢撤、防灾避灾安置点建设、“互联网+执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雁阵行动”省级样板城市等试点。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资金使用,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做好全省减灾防灾工作,坚决防范自然灾害重大人员伤亡,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力争安全度汛少亡人、森林火灾不死人、地质灾害少损失。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管理绩效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我厅成立了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有规划财务处全体人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活动开展工作,督促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小组职责
深入了解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的全面实施;指导监督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及打分表,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2022年,省财政批复我厅年初预算收入7,979.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厅机关6,666.32万元;省安科中心361.39万元;省宣教中心358.06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593.38万元。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9,962.34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全年预算数8,954.5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8,970.82万元,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3,468.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8,569.00万元。
(1)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情况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人员经费5,939.03万元,公用经费892.97万元。
(2)专项业务经费下达情况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4,607.98万元(其中追加2,188.67万元),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费54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6.60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93.00万元;办公楼双回路电源改造233.27万元;全省瓦斯督导组监管费用320.00万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002.31万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236.63万元;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194.83万元;安科中心工作经费23.44万元;档案馆建设52.40万元;省级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202.00万元;中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1,481.00万元;应急管理专项业务费200.00万元。
(3)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省财政实际下达我厅省级专项资金15,060.56万元(其中追加6,491.56万元),主要是:2022年省级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867.00万元;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驻点督导项目135.0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项目资金150.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方评估55.00万元;第三批基建投资项目500.00万元;防灾减灾救灾装备采购资金85.00万元;煤矿安全综合评估1,856.10万元;全省安全生产评估项目370.00万元;全省危险化学品管理技术服务项目80.0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资金400.0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宣传资金600.0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项目120.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火综合保障项目80.00万元;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物质储备500.00万元;陕西省减灾救灾工作经费200.00万元;省级防汛抗旱查询系统建设项目50.00万元;省级防汛抗旱物资采购资金500.00万元;省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安全维护项目250.00万元;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438.94万元;省级基建专项资金1,869.34万元;省级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资金370.00万元;省级应急能力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00.00万元;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及统计分析项目50.00万元;铁路道口安全监管项目32.00万元;西藏阿里地区执法项目100.00万元;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项目200.00万元;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项目1,687.49万元;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项目6.88万元;应急救援与航空护林飞行及保障1.35万元;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项目180.00万元;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项目200.00万元;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项目2,650.00万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项目184.64万元;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50.00万元;执法保障项目资金141.81万元。
(4)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
2022年,年中追加中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3,468.00万元。
2.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厅实际支出合计26,968.59万元,当年未执行完结余资金2,993.75万元,支付率90%。其中:基本支出6,533.91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5,645.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8.53万元),占总支出24.23%;项目支出20,434.68万元,占总支出75.77%。所有经费开支合法合规,无截留情况。
预算支出按编制单位分:厅机关25,301.54万元,较上年增加4,517.43万元,增长21.73%;省安科中心421.25万元,较上年增加81.33万元,增长23.93%;省宣教中心50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7.32万元,增长26.80%;省减灾救灾中心738.07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5万元,增长17.6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2年,我厅紧紧围绕迎盛会、保安全主题主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年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工作,先后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28次。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百日执法”,组织协调10个工作组派驻各地市现场督导,聘请相关行业专家810人次,共开展行政执法11507次,责令停产整顿1218家,暂扣吊销证照92家,罚款15016万元,排查整治隐患24.2万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成370处煤矿分类处置和128处长停煤矿安全评估。煤矿瓦斯治理督导组29名瓦斯督导员在四个矿区共督导30处灾害严重矿井,全年共下矿检查805矿/次,下井1955人/次,累计查出问题隐患5942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703份,督促完成隐患整改5924条,问题整改率达99%以上;非煤矿山集中攻坚和尾矿库安全治理,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23座,闭库销号尾矿库53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10个专项,组织两轮全覆盖督导检查17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4.86%、28.57%。
2.质量指标
2022年,我厅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极端天气防范应对集中办公机制,发布会商研判报告18期,启动应急响应164次,派出一线工作组36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处于全国第一方阵。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进一步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森林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7.06%、70.49%、56.96%,实现了“无大火、无伤亡”。突出科学防范,注重协调联动,地质灾害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0%、76.5%,创十年新低。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116个市县执法机构挂牌运行,39个执法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全部达标。省级应急管理信息建设完成项目验收率100%,重建房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
3.时效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开展危化、燃气、自建房三个专项整治。危化品44项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燃气、自建房安全整治,累计排查燃气隐患2万余项,完成整改1.88万项;累计排查自建房屋708.44万栋,已采取整治措施2.47万栋。进一步深化三年行动。梳理244项任务台账,累计排查隐患260423项,整改250553万项,整改率96.3%。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核查评估灾情,成功应对17次强降水过程,预先组织59.7万人次转移避险,集中安置7.05万人次,首次实现洪涝灾害“零伤亡”;有效解决19.6万人和6.4万头大牲畜临时性饮水困难,最大程度减轻干旱损失;进一步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森林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7.06%、70.49%、56.96%,实现了“无大火、无伤亡”;突出科学防范,注重协调联动,地质灾害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0%、76.5%,创十年新低;优化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布局,调拨25.88万件支持疫情防控和灾害救助工作。下拨3.04亿元开展冬春救助,及时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群众手中。应急救援方面:深化应急预案、应急救援、航空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省级专项预案16个、市级总体预案7个,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62项,出台《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已组建24支省级、239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3.2万余人;加强专业值守力量,畅通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强化预先调度储备应急物资,在防火、防汛紧要期指挥协调前置救援力量;成功处置2起危化品运输泄漏重大险情。妥善应对处置23起事故灾害,秒级响应驰援“8·23”重庆山火。
4.成本指标
本部门2022年年初预算7,979.15万元,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9,962.34万元,决算支出26,968.59万元,执行进度90%。其中:基本支出6,533.91万元,执行进度95.66%;项目支出20,434.68万元,执行进度87.3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有效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紧围绕“一条红线、一个责任体系、一系列专项整治、一个能力水平”持续发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稳定。全省绝大多数设区市事故总量降幅明显,9个设区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没有“双上升”的市(区)。连续48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取得“优秀”等次。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及时处置森林火灾风险苗头,实现洪涝灾害、森林防火两个“零伤亡”,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1.4%,75%,受灾人次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50.61%、79.34%。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有安全居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等,确保安全温暖越冬度荒,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2.可持续影响
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群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升。30余条工作动态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国家权威媒体刊播,“陕西应急”越来越响。
(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1.满意度指标
企业及受灾群众满意率95%以上,全年无投诉事件发生。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问题
2022年度部门预算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虽然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较上年有所提高,但当年部分预算仍未执行完毕,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略有偏离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个别项目由于特殊原因,有预算当年未支出,由于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26.60万元、铁路道口安全监管32.00万元均未支出。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及统计分析50.00万元因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所以此项费用无法支付。二是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付款,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140.00万元、省级防汛抗旱查询系统建设项目35.00万元、省级基建专项资金45.13万元等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公示等,导致年度预算未执行完。
2.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仍然存在,个别单位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对绩效目标的完成重视不够。二是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性不够,考评体系不够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单位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预算批复执行,下大气力解决重预算、轻执行的问题,加强预算的督查考核,并与下年度工作挂钩,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加大资金支付力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完善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对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警示、追究责任。
附件: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