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近年来每月省内同期典型事故案例,以事故为镜,思事故之鉴,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2019年7月18日
在108国道勉县段改扩建工程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解体倾覆,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架桥机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件锈蚀、磨损严重,部分金属结构有陈旧性断裂,整体安全性能较差;架桥机左前支腿钢筒支撑销轴安装不当,在架桥机运行中逐渐退出脱落,导致架桥机在负重状态下突然失稳倾覆解体。
2、2021年7月22日
在铜川玉皇阁二号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6号墩桩基施工现场,进行钢筋笼下放施工作业时,钢筋笼倾倒砸压现场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吊车在吊装钢筋笼时突遇瞬间大风,钢筋笼晃动,吊装部位焊点脱落,钢筋笼整体倾倒,造成作业人员被砸压在钢筋笼下,导致事故的发生。
3、2022年7月2日
汉中锌业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制液车间解析罐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解析罐维修过程中,车间维修人员将作为罐内维修作业通风通道的罐底出料口与酸浸系统主管道联通,导致通风及隔离措施失效。当班操作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出料口阀门并启动打液泵,导致高温解析矿浆进入事故解析罐内,矿浆携带的大量高浓度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混合气体,造成罐内作业的3名人员急性中毒窒息。
4、2022年7月25日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煤矿企业不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运输顺槽掘进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两探”工作,在掘进时,与相邻煤矿老空区打通,老窑积水突入掘进工作面,导致事故发生。
5、2022年7月12日
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名工人进入雨污水管道井进行清污作业时中毒昏迷,现场人员救援处置不当,致使2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风险辨识能力,在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定进行通风检测、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公司员工进行井下清污作业,导致员工不慎中毒窒息;在人员窒息昏迷后盲目下井救援,导致伤亡后果扩大。
6、2022年7月2日
浙江皓睿建设有限公司在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W9号桥墩贝肋梁平台的固定钢斜梯,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的设置标准,存在未安装防护扶手的隐患;工人安全风险因素辨识不清,从该爬梯下行过程中失稳坠落,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