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井西荣委员:您好。
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陕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6号提案收悉。我厅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中的相关问题及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以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基础保障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的答复
2020年9月27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结合我省实际,于2021年3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陕西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就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基础保障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在主要任务部门明确了整合应急管理执法职能、构建层次分明执法机制、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精简规范执法事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队和准军事化管理、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突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执法保障等10各方面的内容。其中强化综合执法保障方面,对综合执法经费保障、服装车辆、装备器材和职业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应急〔2021〕215号),对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进行里明确。随后还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省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方案》《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对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基础保障工作予以加强。目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116个执法机构全部挂牌运行,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到位5977人,配备执法车辆166台,各类执法装备器材基本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全省综合执法基础能力各到了进一步提升。
我厅收到提案后,曾经主动与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联系,探讨能否综合现有安全生产执法相关文件内容,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基础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性文件,认为现有的文件已经明确了相关规定、要求,并正在有效实施。建议不要重复出台政策。
二、关于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名义出台《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政策的答复
准军事化管理,是本次应急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系统提出的明确要求。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专门设置内设机构,加强对列入应急系统的国家应急救援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各级应急系统的执法队伍和值班值守提出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我省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政治建队和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坚持党建引领,立足政治建队的要求,要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主要领导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进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党委班子,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军事作风和纪律建设,规范执法礼仪,树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新形象。
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初,我省就此事多次与应急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也采取了较为稳妥的试探性做法,安排西安市应急局开展试点工作。结合执法队伍配发制式服装,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严格培训、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标准,在执法业务培训中增加了出操、队列训练等准军事化管理内容,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水平。
特别是从今年6月分开始,从全省10个市级单位和107个县级单位抽调约300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分队、小分队,在专家的配合下,每月开展为期5天的异地交叉执法督查活动,重点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目的就是通过督查活动加强对执法队伍的领导,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树立执法队伍“应急铁军”良好形象。目前已经开展了2期,收到了良好效果。计划今年开展6次,从明年起,转为每个季度开展1次,常态化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以此强化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的管理。
鉴于准军事化管理相关规定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并涉及到国家政权及安全稳定建设等敏感内容,而且国家层面目前还未出台有关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省应急队伍准军事化建设的整体思路是:强化政治建队,提升业务素质,积极试点探索,随时跟进政策,不断加强准军事化水平。
三、关于对执法队伍进行培训相关事宜的回复
关于对执法队伍进行培训相关事宜方面,我们重点从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三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培训。一是积极与高校开展合作。我们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西北大学共建了应急管理学院,支持西安科技大学建设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通过战略合作和协作共建,明确了省应急管理厅与各相关高校在应急管理技术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合作方式,重点解决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方面的问题。二是努力培育专业人才。制定出台了《关于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的九条措施》,明确通过专业培训、实践历练、继续教育、职业资格教育等“强内储”方式,提升系统专业化水平。在《九条措施》的实践过程中,通过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组织开展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网络培训;与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交流合作,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专业化继续教育的开展;与陕西省委党校开展深度合作,在省委党校在职党员干部研究生招生中,增设了应急管理专业,全方位提升应急系统干部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扎实开展应急干部和执法队伍培训。2020年起,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共举办130余期次专项业务类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干部和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今年以来,我们又结合干部业务知识需求,拟定了28期次培训,推进应急系统干部和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升。同时,按照全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自2023年起,积极推进基层一线应急管理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目前省级已组织举办3期培训,各地市也陆续开始组织相关培训。四是充实培训内容满足执法需求。在培训内容中纳入了执法理论和实践、执法常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解读;行政执法办案实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判决分析及“三项制度”;执法实操、情景模拟执法及点评,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互联网+执法”操作系统讲解;通报解读实际行政执法案卷;充实准军事化训练等内容。省级先后共培训4期480人,市级培训18期3662人,基本满足了执法队伍实际业务工作需求,有效推进了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上台阶。
强化应急干部和执法队伍的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人员素质是管长远、打基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当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队伍的执法力量和能力与实际担负的执法任务相比,“人少质弱”的矛盾依然突出。我们会统筹协调,长计划、短安排,补短板、强弱项,持续通过开展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弥补人员短缺和解决执法能力不足,业务不熟等实际问题,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确保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水平基本满足实际执法业务需求。
四、关于建立执法工作表彰奖励机制的回复
2022年3月,中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应急党委〔2022〕21号)对应急系统单位、个人在4种情形下予以奖励(在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现场,对表现特别突出或者英勇牺牲的,给予即时奖励;在重大应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完成后,结合任务总结,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及时奖励;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年度定期奖励;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给予的奖励),并分不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嘉奖、立功。省市两级应急部门均有实施权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部门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应急值守,随时可能面对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应急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要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力量。应急管理具有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应急救援队伍奉献很多、牺牲很大,各方面要关心支持这支队伍,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2021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亲切会见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模范和消防忠诚卫士表彰大会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和消防救援指战员致以诚挚问候。鉴于此,我厅先后两年向省政府提出关于申请设立“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陕西省应急先进集体和应急模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请示,以此提升应急系统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但因全省设立的表彰项目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进行总量控制,我们争取了两年时间均均未获得批准。
通过您的提案,我们看到了人民群众的关心、担心和期盼。希望能借助您的鼓与呼,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应急管理系统的重视,进一步推动应急系通尽快建立年度执法工作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应急监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以此推动提升应急系统职业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转化执法改革成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推广“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积极组织开展计划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和精准执法。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一)持续深化执法改革。加强对市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推动市县执法机构加强队伍管理、加快人员划转、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局队合一”工作模式和准军事化管理路径,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做好执法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执法机构以“三室一库”建设为基础的基础能力提升。加强执法辅助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聘用执法技术检查员。省厅将统一招聘任100名执法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强化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综合执法改革总体要求,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轮训,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试点工作,提升执法检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总之,非常感谢您对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的高度关注。今后,我们将持续扎实做好应急管理执法各项工作,夯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给广大民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韩 琳 电话:029-61166181、138****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