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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至28日全省自然灾害趋势分析报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22 19:02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对8月22日至28日全省自然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

受西风槽和偏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预计8月22日-28日我省进入多雨时段,26日-27日为强降水集中阶段。强降水导致部分河流及暴雨区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的可能性大。8月下旬属地质灾害高发期,加之8月份以来关中南部及陕南东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0.5-1倍,需加强防范持续强降雨天气叠加效应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陕北前期干旱,需防范旱涝急转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

天气趋势预测

预计降水情况:22日-25日陕北北部、安康中南部有小雨;陕北南部、关中大部、陕南西部及北部有中到大雨;汉中局地有暴雨。26日-27日陕北北部有大到暴雨,陕北南部有中到大雨、西部局地有暴雨;关中有中到大雨,宝鸡中部、渭南北部局地及南部有暴雨;陕南有大到暴雨,南部有大暴雨。

过程累计降水量:陕北北部30-80毫米,陕北南部、关中25-70毫米,陕南40-150毫米,局地可达150-200毫米。降水期间局地伴有短时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计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局地可达50毫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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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预报:

22日:陕北大部、关中中西部、陕南西部有小雨或阵雨,宝鸡西部、汉中西部有中雨,汉中西部局地有大到暴雨。 

23日:全省大部有小到中阵雨。

24日:陕北西部局地、北部局地有分散性小雨或阵雨,关中有小雨或阵雨,陕南有小到中阵雨。

25日:陕北大部、关中和陕南有小到中雨,陕南南部局地有大到暴雨。

26日:陕北南部、关中北部有中雨,陕北北部、关中南部、陕南有大雨,其中榆林西部、渭南南部局地、陕南东部有暴雨,汉中东部局地、安康南部、商洛南部局地有大暴雨。

27日:陕北有小到中雨,北部局地有大雨,关中有小雨,陕南西部有小雨或阵雨,陕南东部有中到大雨,安康南部有暴雨。 

28日:全省大部有分散性小雨或阵雨,其中榆林东部有中到大雨。

水旱灾害风险趋势

依据降雨预报及前期雨水情,经综合分析研判,26日-27日我省汉江、丹江、嘉陵江及渭河将出现洪水过程,其他主要河流将出现涨水过程,其中丹江及伊洛河可能出现警戒量级洪水;秦巴山区暴雨区域中小河流超警洪水可能多发。

地质灾害风险趋势

8月22日20时-8月23日20时,陕北西部局部及南部大部、关中及陕南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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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20时-8月24日20时,陕北南部、关中西南局部、北部及东部、陕南西部及中东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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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20时-8月25日20时,陕北西部及南部、关中及陕南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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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20时-8月26日20时,安康紫阳北部、汉中镇巴东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高”;汉中略阳北部局部、宁强中部、勉县南部局部、南郑南部局部,安康大部县区,商洛山阳南部、商州北部、洛南西南及北部局部,渭南合阳东部局部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其他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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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20时-8月27日20时,汉中西乡南部、镇巴东部,安康大部、商洛南部大部及商州北部局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高”;汉中勉县南部、宁强中部、南郑南部、西乡中东、镇巴南部及东部,安康大部,商洛大部,渭南蒲城中部、合阳东部、大荔中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其他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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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20时-8月28日20时,安康中东及南部,商洛商南南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其他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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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20时-8月29日20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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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20时-8月30日20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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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建议

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部分地区累计雨量大,局地降水强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

一要强化研判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会商研判,突出强化短临预警,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升面向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定向预警能力。

二要持续开展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紧盯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切坡建房、山洪沟道出口、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风险区域和部位,加密排查频次,高度重视灾害发生的滞后效应和持续降雨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叠加风险,延长监测监视期,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要把转移避险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有效手段,在吃不准看不透情况下,要坚决、果断组织人员撤离、转移避险。要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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