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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1:1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厅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指标逐项量化评价,自评得93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陕办字〔2019〕21号),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省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等,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设区市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6)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依法负责全省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央驻陕和省属企业的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4)依法组织指导全省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省应急厅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处、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2人、事业编制96人;实有人员243人,其中行政158人、事业8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单价20.0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20.00万元以上设备。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应急管理部的精心指导下,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扛牢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制度统筹、力量统筹和资源统筹,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取得了实在成效。重点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1.理顺机制、紧督严查,安全责任体系更加严密。紧扣“管得好”,突出依法治安、制度控安、督查保安、问责护安,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行业覆盖、工作全链条管控、成效全过程监管。一是立规章制度“明责”。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陕西省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文件,完善省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省政府领导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以法治化、清单化措施厘清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建工作机制“督责”。建立“周调度、月研判、季盘点、年总结”工作机制,实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领域定期点评,坚持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每日调度。制定《陕西省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推行重点部位巡回督导、重点时段驻点督导、重点行业专家督导,督促责任层层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期间实现“零事故”“零火情”,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查事故原因“追责”。认真落实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召开新泰煤矿“8·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省级挂牌督办、提级调查8起较大和典型事故,督促落实14起较大事故整改工作。

2.创新举措、消险除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聚焦“抓得准”,坚持提标扩面、专项整治、精准执法、制度治本,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主线,推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到点、延伸到线、覆盖到面。一是纵深推进2023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将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省委、省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带动各级各部门强力推动落实。对标全国总体方案,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16+20”实施方案。二是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扎实开展露天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专项整治。一体化推进危化品领域8个专项整治和5项重点工作,强化油气储存、开采和长输管线安全风险治理。推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三是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制定出台《陕西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住建、交通、文旅、教育等部门制定4部地方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先培训后执法”和“一隐患一档案”制度,构建事故隐患从发现到治理的工作闭环。制定加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88家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示范。

3.前移关口、严防死守,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立足“守得住”,围绕冬春防火、夏秋防汛、四季防灾、常态除患,积极构筑事前防线,高效开展灾后救援,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一是构筑防灾“堤坝”。成功应对19轮强降水过程,4次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公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处罚结果,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未发生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针对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紧急会商研判,指导重点地区做好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印发《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发布地质灾害预警106次,成功处置渭南蒲城北洛河堰塞湖等4起突发地质灾害。二是织密减灾“网络”。出台《陕西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10项重点工程,完成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露天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西安市灞桥区通过国家级示范县创建试点现场验收评估。三是加强救灾“响应”。先后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和Ⅲ级响应,有序推进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69万人次。援助甘肃、青海地震灾区,组织6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驰援黑龙江抗洪、甘肃地震救灾,受到应急管理部高度肯定。

4.平战结合、厉兵秣马,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围绕“冲得上”,紧盯心中有策、指挥有力、准备有序、应对有方,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科技支撑,积极练兵备战,着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格局。一是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修订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等11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完成12个市级总体应急预案、385个市级专项预案、114个县级总体预案,整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参考范本》,开展“应急时刻·2023”“守护生命·2023”等各类应急演练173次。二是强化信息联动和指挥调度。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规范各级值班备勤,推动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送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军地、区域间合作机制,一体推进会商研判、信息共享、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贯通联动,初步建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和力量预置。国家消防救援局陕西机动队伍正式进驻陕西,航空救援力量空白有效填补,全省各级专业救援队伍达到1084支6万余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达到201支1.1万余人。部署地矿、煤田地质、中陕核分别承担陕南、陕北、关中指挥部保障任务,安排省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时段前置备勤。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和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编制智慧应急、应急管理装备发展、应急卫星与业务发展、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等4个全省“十四五”专项实施方案,建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市级370兆数字集群,实现对重点煤矿、危化品企业、尾矿库在线监管。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群防群治水平不断提升。

5.严格要求、塑魂壮骨,干部队伍活力全面提振。对照“过得硬”,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三个年”活动,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一是抓理论武装凝心铸魂。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立足岗位职责开展解剖式调研,围绕典型事故剖析思想根源。二是抓文化建设固本培元。在全省开展“新征程·再出发”主题文学创作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平安留给人民”应急文化建设,联合省委宣传部举办首届“三秦楷模发布厅特别节目—致敬最美应急人”发布仪式。三是抓实战练兵提能砺为。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组织开展市厅级领导干部和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各级应急管理干部6万余人次。四是抓作风建设强身健体。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工作和“三比三提升”活动。

(三)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资金使用,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做好全省减灾防灾工作,坚决防范自然灾害重大人员伤亡,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力争安全度汛少亡人、森林火灾不死人、地质灾害少损失。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管理绩效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厅长郭柱国同志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厅长田斐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规划财务处全体人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处,具体负责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小组职责

深入了解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全面实施;指导监督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及打分表,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2023年,省财政批复我厅年初预算收入14,372.6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厅机关12,381.74万元;省安科中心448.46万元;省宣教中心502.54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640.13万元,省应急救援与航空护林中心399.80万元。

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8,686.4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全年预算数10,522.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068.60万元,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5,811.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1,284.10万元。

(1)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情况

2023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人员经费6,024.95万元,公用经费829.07万元。

(2)专项业务经费下达情况

2023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3,668.77万元(其中追加1,425.13万元),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费59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8.00万元;设备及家具购置73.00万元;全省瓦斯督导组监管费用330.00万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090.04万元;省减灾救灾中心物业服务经费项目50.00万元;应急救援与航空护林履职经费74.60万元;省安科中心工作经费26.69万元;办公楼双回路电源改造项目二期3.00万元;黄陵县侯庄中学驻陕森林消防队伍业务技术用房维修项目790.00万元;全省安全生产评估项目174.3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宣传资金33.52万元;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24.62万元;万元;省级防汛抗旱查询系统建设项目34.80万元;省级防汛抗旱物资采购资金14.96万元;省级应急能力示范社区建设项目24.12万元;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及统计分析项目50.00万元;铁路道口安全监管项目32.00万元;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项目45.62万元;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项目41.00万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普查办)138.50万元。

(3)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省财政实际下达我厅省级专项资金11,284.10万元(其中追加5,893.10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及救援评估项目570.00万元;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项目380.00万元;航空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点勘测项目430.00万元;航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20.0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培训专项资金102.60万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培训资金400.00万元;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物资采购和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盘库542.00万元;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租用省级配套资金1,082.00万元;森林火险气象和火情卫星遥感监测服务60.00万元;陕西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省级配套资金442.50万元;陕西省组建消防救援机动队伍保障资金530.00万元;特种专业车防护棚改造项目224.00万元;无人机信息获取服务240.00万元;西藏阿里地区执法项目(援藏项目)100.00万元;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900.00万元;应急管理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及应急保障设施升级改造项目520.00万元;应急管理技术课题研究和应急工作手册编制资金529.00万元;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498.00万元;应急管理宣传资金500.00万元;执法车辆保障项目100.00万元;指挥调度桌面推演50.00万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监管专项经费80.00万元;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项目资金150.00万元;基层应急能力培训及设施设备建设资金400.00万元;省减灾救灾工作经费120.00万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70.00万元;2023年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地面保障服务74.00万元;航空技能培训及应急预案编制项目40.00万元;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储备物资盘库30.00万元;森林防火特种设备专项经费100.00万元。

(4)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5,811.00万元

2023年,年中追加2023年应急救援中心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1,770.00万元;2023年中央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资金4,041.00万元。

(5)年初结转结余项目资金1,068.60万元

2.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厅实际支出合计16,449.96万元(当年预算支出15,381.36万元,上年预算结转支出1,068.60万元),当年未执行完权责结转资金7,459.41万元,财政收回预算资金4,777.12万元,支付率57.37 %。其中:基本支出6,683.45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5,694.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89.12万元),占总支出40.63%;项目支出9,766.51万元,占总支出59.37%。所有经费开支合法合规,无截留情况。

预算执行支出按编制单位分:厅机关14,142.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59.39万元,减少44.11%;省安科中心461.44万元,较上年增加51.14万元,增长12.46%;省宣教中心479.65万元,较上年减少27.47万元,减少5.42%;省减灾救灾中心836.2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77万元,增长14.79%;省应急救援与航空护林中心530.52万元,与上年不可比,是新增单位,2023年开始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3年,我厅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年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工作,先后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13次。深入推进2023专项行动,组建10个执法督查分队、107个执法督查小分队,创新开展6轮异地交叉执法督查,全年聘请相关行业专家1099人次,实地检查企业2万余家,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890项、整改率98.4%,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3198项、整改率97.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7138次、罚款4.59亿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7530家,实施“一案双罚”121次。煤矿领域完成147处C类煤矿攻坚提升,查处隐患22653条。全省四个煤矿瓦斯治理督导组29名瓦斯督导员共在四个灾害严重矿区驻矿督导30处矿井。全年共下矿检查925矿/次,下井2286人/次,累计查出问题隐患8213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654份,全年累计完成瓦斯抽采量33487.56万M3,合理利用瓦斯5430万M3。危化品领域完成21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自评、48家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38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级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省级巡回督导帮扶机制,列出动态化必查清单开展帮扶。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露天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实施秦岭保护区、黄河流域、嘉陵江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内230座尾矿库清理整治。56座尾矿库闭库销号、803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评定。道路交通领域明确公路、水路、轨道交通等5个重点领域38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重大隐患346项、整改333项。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监督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排查重大事故隐患668个,已整改662个。自建房领域5轮督导排查自建房711.89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2.43万栋,所有危房已落实工程和管控措施。城镇燃气领域累计排查企业15.75万家,发现隐患数4.55万个,完成整改4.45万个。

2.质量指标

2023年,我厅全力消险安全除患,综合采取定期调度、挂牌督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方式,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616项、整改7335项,整改率96.31%;挂牌督办2950项、整改2803项,整改率95.02%。煤矿瓦斯督导的30处煤矿督促整改完成问题隐患8204条,整改率达99%以上。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煤矿瓦斯超限次数明显减少,确保了所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质量合格率达100%。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投入实战应用,172家危化企业、3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816座非煤矿山实现监管台账信息化,160座尾矿库和69座地下矿山、20座露天矿山安全感知数据实现联网并网。12个部门确定接入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数据目录及对接方式,系统正常运行率达100%。

3.时效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每逢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全国“两会”期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9.2%、76.9%,“五一”期间同比下降75%、42.9%。中国-中亚峰会期间,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消防领域“零火情”、森林草原“零火灾、零伤亡”。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7%、84.2%。防灾减灾救灾方面:一是持续筑牢森林草原安全屏障。建立“月会商、周研判、日预报、不定期分析”机制,组织火险形势会商3次,发布高火险预警4次,指导火灾扑救6起。协调国家消防救援局陕西机动队伍325人战备值班,重点火险区地方专业队建队率达到91.8%。森林草原防火安排部署直升机10架,国家消防救援队伍1支308人,专业队105支2449人靠前驻防。跨区调集力量进行灭火作业3次,累计调用扑火人员2.1万人次,调用直升机与无人机200架次,累计飞行291小时25分钟,吊桶洒水260余吨,及时处置各类火情。二是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精准实施灾害救助,及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结合灾情发展,提升至Ⅲ级响应,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积极投入灾害救助工作。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了重点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全年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69万人次。三是严密防范地震地质灾害。及时妥善处置“1·31”榆林清涧黄土崩塌、“5·14”延安子长山体滑坡、“9·13”榆林市米脂县山体滑坡,成功举办“应急时刻·2023”陕西省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守护生命—2023”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方面: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5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12个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部印发,549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313个。123个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印发99个。组建省级专业队伍22支12000余人,基本覆盖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省内主要灾种。省市县队伍合计1084支60000余人。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队伍414支,支持建设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94支,全省“大救援”格局基本形成。第一时间成功处置西安高新区比亚迪“6·1”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4.成本指标

本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14,372.67万元,全年实际下达部门整体预算资金28,686.49万元,决算支出16,449.96万元,执行进度57.34%。其中:基本支出6,683.45万元,执行进度97.51%;项目支出9,766.51万元,执行进度44.73%。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安全生产方面: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们应对挑战、经受考验,负重前行、勇往直前的一年。面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各类风险隐患集中显现,以及极端灾害天气趋多趋强带来的挑战,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以“时时处处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4%、6.9%,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防灾减灾救灾方面:成功应对19轮强降水过程,4次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累计提前转移受威胁区群众18.6万户44.3万人。妥善应对处置渭南蒲城北洛河堰塞湖、咸阳彬州水帘洞煤场被淹等突发险情灾情,长安区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受到应急管理部充分肯定。我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126.1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2公顷,成灾数量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下降50%、81.65%,未发生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火灾发生起数首次降到个位数,受害森林面积再创历史新低。

2.可持续影响

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举办首届“三秦楷模发布厅特别节目-致敬最美应急人”,联合新华网开展3期安全生产专题访谈节目,联合“知乎”APP发起线上“遇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话题,在中央媒体刊发稿件406篇、学习强国19篇。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2.1万场次,发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群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升。

(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1.满意度指标

企业及受灾群众满意率95%以上,全年无投诉事件发生。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问题

2023年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剩余资金较多,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略有偏离的现象。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付款,由于合同未履行完毕导致未能完成年度预算支出;二是部分追加专项预算资金下达比较晚,年度内完成难度大。

2.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仍然存在,一些单位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对绩效目标的完成重视不够。二是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性不够,考评体系不够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单位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预算批复执行,下大气力解决重预算、轻执行的问题,加强预算的督查考核,并与下年度工作挂钩,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加大资金支付力度。三是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四是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完善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对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警示、追究责任。

附表:物业管理及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安全生产执法与管理履职项目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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