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050917072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4〕162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 发文时间 | 2024-05-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救灾和物资保障 | 关键词 | 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申报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和《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全面提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征集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集范围,增加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震应急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生产、销售单位扛起应急物资储备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产能和协议储备工作。建立我省应急物资装备产能保障单位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我省应急物资平时备得足、储得好,关键时候调得快、用得上。
二、申报范围
在陕西省内或毗邻地区常设办公和产品技术保障机构的应急物资装备生产企业;营业办公地点在陕西省内的应急物资装备销售企业。申报过2023年应急救灾物资供应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此次申报涉及的应急物资装备种类包括以下方面:
(一)防汛抗旱类: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给排水设备、供水器具等。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类:扑火机具、火场防护、野外生存、通信指挥、特种车辆等。
(三)大震应急救灾类:现场工作人员野外生存和防护物资、应急通信装备、地震应急流动监测装备、灾害调查评估装备、应急探测测量装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等。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等。
(五)生活救助类:救灾安置、救灾被服、救灾装具和方便食品、成品粮油等。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信誉好。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和以上质量、安全等方面事故,无失信和违法行为,未在监管部门惩戒期内。
(二)产品质量优。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通过相关行业准入审查和产品许可认证,在实践应用中效果良好。
(三)技术实力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居行业领先或优势地位,拥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自主品牌;对特殊装备、设备的应急伴随保障能力强。
(四)生产能力强。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生产制造、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体系,稳定的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和生产能力,有日常储备或应急生产能力。
(五)供应渠道广。销售企业从事应急物资装备销售3年以上,有广泛、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和关联生产企业合作机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申报评定“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省应急管理厅。
(二)审核考察。省应急管理厅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单位的产品功能、性能、生产、储备、应急供应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三)综合评定。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综合评定“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评定单位纳入信息库,并定期更新。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实际需求与评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证书与标牌。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厅机关相关处室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可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息公告,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yjt.shaanxi.gov.cn/xw/tzgg/)自行下载《陕西省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申报书》。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208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6月14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岳 军 联系电话:029-61166195
吕洵淑 联系电话:029-61166193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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