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安全月研判会议
5月31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安全月研判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听取有关产煤市和煤矿企业工作汇报,通报近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判安全风险,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何备战通报分析全省近期煤矿安全情况。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频发、供电系统不完善、机电运输管理不到位、超能力超强度和极端天气等方面风险因素需引起重视。要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硬措施》等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汛期安全防范等方面安全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多起煤矿安全事故教训,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摸清本地区、本企业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早预防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和“零敲碎打”事故,对事故风险做到“事事心中有底”。
会议要求,一要超前防范瓦斯超限事故风险。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源头和具体问题两方面对近期多起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拿出防范瓦斯超限“硬措施”,全力打好瓦斯防治“组合拳”,切实解决瓦斯频繁超限问题。二要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结合煤矿企业管理机制、作业现场、灾害类型等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确保把风险辨识出来、管控到位,把隐患排查出来、治理到位。三要系统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为契机,逐级抓好方案审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主攻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四要切实抓好汛期煤矿安全防范。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着力夯实“防”的基础、增强“减”的效果、提升“救”的能力,确保每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报告、紧急情况撤人情形和井下避灾线路。
省应急厅煤监处、煤灾处全体干部和中、省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股)室人员,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