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陕西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注重正向激励 强化帮扶指导
近日,陕西省安委办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目标,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职责、奖励资金的来源等具体问题。
《办法》明确报告内容,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明确报告途径,让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途径,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要采用内部信息化系统、微信等多种受理方式并向全员公示有关信息;明确核查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和整改,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明确实施奖励的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奖励,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明确激励机制,保护报告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办法》提出,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网址、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向生产经营单位公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注重正向激励,强化跟进帮扶指导,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事故隐患、增强“我要安全”的意识,对未按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的要及时督促落实。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将事故隐患辨识标准及内部奖励制度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